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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召开会长工作会议—— 共谋创新举措 共享发展成果

2016-01-06
在2016年的日历即将开启之际,12月30日下午,市房产局11楼会议室气氛热烈,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适应物业服务创新发展新常态,共谋创新举措,共享发展成果,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工作会议正在这里召开。市物协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以及协会“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共60多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物协常务副秘书长秦景伟向与会人员报告了2015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秦景伟常务副秘书长指出,下半年以来,市物业管理协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开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有益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 落实部署,完成任务,受到中国物协的称赞。首

届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己于9月24日胜利闭幕。在论坛前期筹备过程中,我会积极撰写《沈阳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保证了论坛主要材料《2015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内容的丰富和完整。为此,中国物协向我会发来感谢信。

二是 组织论坛,深接地气,共议物业发展大方向。7月8日,市物协与华商晨报联合举办“方向·首届东三省物业行业发展高峰论坛”,聚合业界30多位精英,共同把脉物业企业发展之路,探讨了物业行业崛起的大方向。

 

三是 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促进服务水平创新提高。协会通过深入调研,撰写出方大物业、必胜荣物业、新浦物业、奥园物业、民生物业等5个典型经验,在会刊《沈阳物业》上刊登后,发挥了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

四是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展技能竞赛活动。为迎接全省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市物协在组织赛前培训的基础上,29个参赛单位的87名选手参加沈阳赛区选拔赛,经全省半决赛,沈阳万科、沈阳玫苑、辽宁保利3支代表队参加了全省总决赛角逐,分别取得第二、第三、第五的佳绩。我会被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授予“辽宁省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最佳组织奖”殊荣。

五是 强化培训,服务会员,提升行业队伍整体素质。下半年以来,协会陆续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其中举办继续教育两期,398人参加培训(全年共举办继续教育4期,954人参加培训)。举办初始教育4期,750人参加培训(全年举办初始教育7期,1357人参加培训)。

六是 联系会员,提供服务,努力为物业公司排忧解难。

先后为金碧、华润、诚大新生活等物业公司查找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等提供帮助;为必胜荣、和美等物业企业资质升级提供相关帮助;为万维、必胜荣、高诚、民生、玫苑等物业在承接项目上提供帮助;为城花物业协调解决非消防用水水费收缴问题上提供帮助;为部队物业项目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提供帮助;为国有企业后勤部门如何管理物业项目提供帮助。同时,接待了业主投诉电话近百起,交由各区小区办予以解决。

 七是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沈阳物业》办刊质量受表奖。《沈阳物业》作为市物的会刊,坚持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今年连续被沈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评为“沈阳市报刊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本刊编辑被评为“沈阳市新闻出版战线先进个人”,不久前,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另外,为了保证会员单位都能收到会刊,重新核对了会员单位地址,并用挂号信的形式邮寄,保证了发行畅通。

八是 召开协会会长工作会议,助推协会健康发展。11月3日,顺应形势发展要求,协会召开会长工作会议。进行了7项会议议程,并宣读了《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临时议事规则》,作为过渡期协会开展工作的一项临时议事规则。会后,秘书处第一时间将《11月3日会长工作会议通报》在协会网站登载,激起良好反响。

九是 成立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促进协会工作良性循环。在组建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中,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1. 根据11月3日会长工作会议的决定,起草了《关于协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成员报名的通知》,并将此通知与报名表一起于11月6日在协会网站上发布。为了让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协会秘书处向会员单位发出《关于协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成员报名的通知》。

2.专业工作委员会成员报名结束后,根据会长办公会议安

排,12月1日,在金星宾馆组织召开了协会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会议,会上,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自行推选出了主任、副主任。会后,在协会网站上发布了《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专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会议通报》。

3.根据会长办公会议的安排,12月9日,在市房产局7

楼会议室组织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召开了专题会议。

4.起草了两份报告,分别向市房产局物业处、省建设厅房地产处以及中国物协报告了协会的组织成员变动情况和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的组建情况。

 5.近期,各专业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如:市物协服务业务交流学习专业工作委员会,结合本专业工作委员会的责任分工,拟于2016年春节后举办“第一次行业服务业务经验交流会”。为此,他们选择了12个服务经验交流的主题,制作了一份《物业服务经验交流需求调查表》,正在通过协会网站征集物业服务经验交流和相关情况调查;再如,最近,法律事务专业工作委员会正在进行向市中法和相关区法院致函并登门协商,关于物业企业在起诉业主应依法缴纳物业费中维护合法权益事宜;向市法制办致函,协商“履约保证金”建议事宜等工作。

     十是 对本次会长工作会议进行了筹备。

 会上,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近期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共媒体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勇——按照协会工作部署,我们公共媒体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于12月15日召开了会议,大家各抒己见,为行业发展献计献策。大家认为:

1、 发挥公共媒体正确导向作用,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发挥公共媒体客观公正的引导作用,需要以“规范行为,把握主体, 抓住环节”为切入点。

2、把握公共媒体这一主体,建立良好关系,抓住主动出击和沟通的环节;

3、把握业主这一主体,积极引导参与,抓住形成广泛宣传的环节,实际上,业主是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主体。

4、把握行业协会这一主体,搭建宣传平台,抓住营造良好氛围的环节。首先,建立行业对外宣传的组织机构;其次,加强行业与公共媒体的学习交流;第三,建设行业自己的宣传平台,包括协会的和各企业网站及微信宣传栏。在借助外界新闻公共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包括协会的和各企业网站及微信、行业及企业纸媒体、宣传栏等面向广大业主宣传;组织物业专家面向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设立咨询电话、制作宣传册,不断扩大宣传领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第四,在行业协会内部建立专门的宣传机构。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特别是业主反映的一些共性问题,如: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标准等,统一由协会的宣传机构负责对外发布。避免因采访角度不同而造成与舆论导向相悖,形成负面影响。

 

维修资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秋实——12月15日,我

们维修资金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首先收集、归纳、整理出部分企业在维修资金申请工作中遇到的16个问题。然后,请我们委员会中维修资金问题的专业人士宋娇对维修基金申请流程进行了培训,开展了互动与解读,使大家统一了认识,达成了共识,气氛十分热烈。 在此基础上,工作委员会与市房产局相关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与协调。

2016年1月份我们的工作计划是:

1、继续征询、收集、完善会员单位对维修基金申请过程中的意见和要求,为下一步与市房产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关问题提供依据。征询的具体途径为:微信群及协会网站。征询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

2、按照《临时议事规则》,我们将与市房产局物业处领导,就“维修资金如何申请”组织培训事宜,进行具体沟通。

3、     针对第53号文件《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办法》写出政策解读,供物业协会审核,并经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没有异议后,在物业杂志进行刊登。

服务业务交流学习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忠杰——根据协会会长会议精神,我们专业工作委员会召开工作例会,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宗旨即“组织行业经验交流”、“组织专家学者为行业发展瓶颈问题答疑解惑”、“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学习考察”、“为会员单位搭建服务业务交流学习平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我们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经过认真讨论,选择了12个服务经验交流的主题,制作了一份《物业服务经验交流需求调查表》,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和建议,以便确定我们工作的重点。

 根据沈阳市政府83号文件,事实上沈阳市已经先于国家发改委,于2013年放开了沈阳市物业收费价格(即新交楼盘由公开市场定价)。但83号文件实施之前十几年累积了大量的低收费标准物业项目,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收费“双轨制”,这个瓶颈如何打破,是我市全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加之2016年1月1日沈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530元/人/月,因此,我们准备把“物业费成功调价经验分享”作为第一次交流会的主题,在3月举办第一次交流会。届时,我们将邀请宣传、法律两个委员会配合:1、做好媒体宣传,讲清物业费上调的合理性、必要性,形成一定的舆论氛围;2、与法律委员会合作请相关的专家从法律的角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我们部分已经成功涨价企业的案例,纠正存在的不足,形成具有沈阳市特点的物业费调整流程,并征求市、区管理部门意见后,作为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调整物业费的参考程序,使我们的会员单位少走弯路,切实为会员服务。

  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维臣——我们法律事务工

作委员会经过讨论,制订了2016年工作计划:

1、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知识培训。由协会聘请的法律顾问为会员开展培训讲座。

2、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论坛沙龙。邀请部分副会长及法律顾问参加,每次活动参加人员15人以上,讨论物业行业相关法律问题。

3、     每月设立一个法律接待解答日,由法律小组成员轮

流值班,为协会会员企业开展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3、     法律委员会负责沟通法院,对物业费起诉案件和法

院判决物业费打折情况进行商榷,以协会力量维护行业利益。除确实做不到位的之外,不能再打折。另外,沟通法院支持违约金或同等银行贷款利息的财务成本等作为违约条件进行判决。

4、     鉴于物业用房已经公摊,供暖费另外收取属于重复

收费。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对物业用房供暖费减免进行协调。退一步而言,鉴于物业的电费已经按照住宅收取,因此,也要沟通物业用房供暖费按照住宅标准收取,而非商业标准收取。

会上,协会领导向四个专业工作委员会成员颁发了聘书。大家纷纷表示,有决心、有信心为弘扬正能量,为助推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讨论通过了聘请辽宁灜沈律师事务所吴玲律师为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的建议。讨论通过了协会会员关于缴纳2015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孙洪涛会长在会议上作了总结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秦景伟秘书长汇报的协会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我均全程参与了组织和协调。关于四个专业委员会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完全赞同。同时,在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过程中,我和协会秘书处将全力支持。协会通过四个工作委员会按照专业开展行业工作,这种形式针对性强,非常务实。我希望今天到会的副会长单位一定要积极参与,并带动协会其他会员单位积极参与,这样才能逐步体现出协会服务于会员单位的目的,把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人气重新凝聚起来,使会员单位希望的“抱团取暖”成为现实。使协会为规范行业建设而发出的声音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孙洪涛会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2016年5月协会的换届工作是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协会章程也将进行修改。所有换届选举的规则、流程都需要认真推敲确定。他建议尽早成立协会换届的筹备工作委员会,使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孙洪涛会长在讲话中对新的一年发出美好祝愿。他说,2015年即将过去,在2015年我有幸为协会工作了两个月,这两个月我是在学习中成长,感谢大家给予我的理解与支持。最后,让我代表协会给全体会员单位拜个早年——祝企业兴旺,猴年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