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5 月 19 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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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举办2013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2013-03-08

各市物业管理协会(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省物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副秘书长:
注册物业管理师是国家规定将来从事物业管理必须具备的资格。为了提高全省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应广大物业企业的强烈要求,省房协物业专业委员会定于2013年4月中旬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前培训班,特聘请物业管理行业资深专家、教授、讲师进行授课和考前辅导。
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物业管理师注册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取得经济类,管理类,工程类或土建类专业学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培训教材与方式:

严格按照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要求,使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进行系统学习,疑点辨析、难点讲解,重点强化。安排七个整天进行授课,考前安排一天串讲,共8天。   

四、培训费用:

1、600元/科人,不含教材。

2、2300元/四科人,免费赠送练习资料。

3.教材费160元。

本班学员今年考试未及格的,明年可免费参加培训。
五、报名截止时间:

请各市认真组织,做好本市参加培训学员的报名工作,并于3月29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房协(30人以上可在本地培训,为方便学员学习也可几个城市相对集中)。
电子邮箱:lnwy26226630@163.com.
联系人:王龙        手机:13019343013
               李玉珍    手机:13897972048 
联系电话:024-26226607 (兼传真)
                  024-26226630    (兼传真)

附: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培训报名表